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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无暑。南来几、梅风吹霁虹雨。博山烟一缕。轻度魫窗,萦带芳树。
罗衣楚楚。添半臂、泥金刚彀。玉簟龙鳞似水,仗六曲画屏风,把新寒防护。
分付。兰缸麝炷。蔷薇盥手,重展金黁谱。画兰吴下女,转作词人,隔烟低语。
凉花泫露。问笙鹤、瑶天归否。泪烛红深几许。浑不似、绿桐阴,横琴处。
吁嗟人兮,而有斯人。以义为质兮,以刚守身。内明白而外昭哲兮,气貌甚真。
动则不苟兮,可使之为国,可使之为民。使之为国兮取义舍生,使之论事兮倾出赤心。
世方好柔兮我方刚,彼为辕下驹兮我方鹰扬。彼作威之臣人莫敢当,我方藐视兮直攻其强。
彼作福之臣兮烹煎牛羊罗列酒浆,我方折其匕箸兮覆杯而不尝。
以甘易苦兮自以为常,以退为进兮如寝诸床。所往所居,不察刀笔者害兮簿书有蔽。
隐必露兮伏必发,照奸胆兮破奸穴。小奸积忿兮五脏欲裂,大奸睚眦兮其眦有血,口且欲吞兮齿且欲啮。
何诬之不诬何说,哆兮侈兮三寸之舌。颜渊偷饭,曾参斗杀。
慈母投杼兮其谁不信,所赖公明兮得无悔吝。夫何不幸兮人之云亡,谁司有命兮付与之不长。
揭丹旐兮归晋疆,望江湖兮归故乡。太行山上秋风起,度浮梁兮盟津水。
符离东畔更凄凉,山阳犹有旧吟窗。吴人俱望扬子江,素车白马迎道旁。
故人亦有孤与孀,更忧今岁寒无裳。洞庭橘柚正青黄,鲈鱼鲙美莼羹香。
且缓哀铃送酒觞,一辞白日掩玄堂。玄堂一掩难开扃,夜复夜兮何时停。
负高才兮成郁郁,揭高义兮徒冥冥。一心在兮湖水清,万事空兮山月明。
悲恸处,是松陵,云惨兮,鸟哀鸣。念骨肉兮摧心形,须鬓班兮涕纵横。
满目河山,问何处,悲歌激烈。望平原,空思丰沛,当年豪杰。
关塞已非刘氏土,沙场犹照秦时月。正闲云,如马过山来,长空灭。
持杯酒,心争热。埋尺土,眦还裂。笑人生一例,如斯了结。
事后纵翻成败案,生前毕竟悲欢别。最不平,终古大河流,声凄咽。
精卫衔(xián)微木,将以填沧海。
刑天舞干戚(qī),猛志固常在。
同物既无虑,化去不复悔。
徒设在昔心,良辰讵可待。(辰一作:晨)
精卫含着微小的木块,要用它填平沧海。
刑天挥舞着盾斧,刚毅的斗志始终存在。
同样是生灵不存余哀,化成了异物并无悔改。
如果没有这样的意志品格,美好的时光又怎么会到来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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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卫:古代神话中鸟名。衔:用嘴含。微木:细木。
刑天:神话人物,因和天帝争权,失败后被砍去了头,埋在常羊山,但他不甘屈服,以两乳为目,以肚脐当嘴,仍然挥舞着盾牌和板斧。
同物:精卫既然淹死而化为鸟,就和其它的的相同,即使再死也不过从鸟化为另一种物,所以没有什么忧虑。化去:刑天已被杀死,化为异物,但他对以往和天帝争神之事并不悔恨。
徒:徒然、白白地。在昔心:过去的壮志雄心。良辰:实现壮志的好日子。讵:岂。这两句是说精卫和刑天徒然存在昔日的猛志,但实现他们理想的好日子岂是能等待得到!猛志:勇猛的斗志。在昔心:过去的壮志雄心。讵:表示反问,岂。
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,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 主题,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、刑天,即是此精神的体现。
“”起笔二句,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,极为简练、传神。《山海经·北山经》云:“发鸠之山……有鸟焉,其状如乌,文首、白喙、赤足,名曰精卫,其鸣自詨。是炎帝之少女,名曰女娃。女娃游于东海,溺而不返,故为精卫。常衔西山之木石,以堙于东海。”精卫为复溺死之仇,竟口衔微木,要填平东海。精卫之形,不过为一小鸟,精卫之志则大矣。“精卫衔微木”之“衔”字、“微”字,可以细心体会。“衔”字为《山海经》原文所有,“微”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,两字皆传神之笔,“微木”又与下句“沧海”对举。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,与那莽苍之东海,形成强烈对照。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、不易,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,直盖过沧海。从下字用心之深,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。“”此二句,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,亦极为简练、传神。《山海经·海外西经》云:“刑天与帝至此争神,帝断其首,葬之常羊之山,乃以乳为目,以脐为口,操干戚以舞。”干,盾也;戚,斧也。刑天为复断首之仇,挥舞斧盾,誓与天帝血战到底,尤可贵者,其勇猛凌厉之志,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。“刑天舞干戚”之“舞”字,“猛志固常在”之“猛”字,皆传神之笔。渊明《咏荆轲》“凌厉越万里”之“凌厉”二字,正是“猛”字之极好诠释。体会以上四句,“猛志固常在”,实一笔挽合精卫、刑天而言,是对精卫、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。“猛志”一语,渊明颇爱用之,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。《杂诗·忆我少壮时》“猛志逸四海”,是自述少壮之志。此诗作于晚年,“猛志固常在”,可以说是借托精卫、刑天,自道晚年怀抱。下面二句,乃申发此句之意蕴。“”“同物”,言同为有生命之物,指精卫、刑天之原形。“化去”,言物化,指精卫、刑天死而化为异物。“既无虑”实与“不复悔”对举。此二句,上句言其生时,下句言其死后,精卫、刑天生前既无所惧,死后亦无所悔也。此二句,正是“猛志固常在”之充分发挥。渊明诗意绵密如此。“徒设在昔心,良辰讵可待。”结笔二句,叹惋精卫、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,然复仇雪恨之时机,终未能等待得到。诗情之波澜,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,引人深长思之。猛志之常在,虽使人感佩;而时机之不遇,亦复使人悲惜。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。
渊明此诗称叹精卫、刑天之事,取其虽死无悔、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,而加以高扬,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。《读山海经》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,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,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《山海经》、《穆天子传》所记神异事物,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,任用佞臣,贻害己身的史事。因此,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。故诗中“常在”的“猛志”,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,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,与复仇雪恨之悲愿。渊明《咏荆轲》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。
即使在《山海经》的神话世界里,精卫、刑天复仇的愿望,似亦未能如愿以偿。但是,其中的反抗精神,却并非是无价值的,这种精神,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。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,“猛志固常在”,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;“徒设在昔心,良辰讵可待”,则将此精神悲剧化,使之倍加深沉。悲尤且壮,这就使渊明此诗,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。